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东莞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三轮调剂信息公告如下。
一、调剂名额
二、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研招网系统中填报我院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工学A类分数线。
三 、复试方式
远程网络复试,《远程网络复试操作指南》另行通知。
四 、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一)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我校拟录取后15天内将政审表邮寄至环建学院丁老师处,逾期责任自负)。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考生简历(见附件3)。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签名,(附件4)。
五 、复试安排
(一) 时间安排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12:00。
复试模拟演练:2024年4月17日13:00开始,考生务必于12:45上线等候。
复试考核时间:2024年4月17日14:00开始。
(二) 复试要求及准备
(1)请考生准备一台电脑+一台手机(两台设备均需具备音视频功能),空白草稿纸和笔,如确有困难,请及时与我院沟通;
(2)请将考生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放置于桌面,以备候考管理员随时检查;
(3)保持设备电量充足,提前关闭手机来电功能、闹铃功能以及锁屏功能等,确保不影响复试进行;
(4)电脑从正面拍摄,手机从考生侧后方45°角拍摄(后方拍摄的设备须关闭音频,防止回音影响复试);
(5)网络信号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无线网络会有卡顿现象;
(6)独立的复试房间,要求房间环境简洁,灯光明亮、不逆光,安静,无遮挡,无其他人员;
(7)复试过程中,考生须正对第一机位摄像头,坐姿端正,保证视频呈现清晰的面部和双手图像,不化浓妆,不戴饰品,不戴耳机,头发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使用美颜,露出双耳;
(8)提前登陆软件进行音视频测试,签署承诺书,并熟悉软件操作流程。
(三)正式复试环节
1.专业面试环节
考生接到面试助理发送的面试邀请,进入面试室进行正式面试。
(1)面试分数:满分200分。
(2)面试方式:考生随机抽签,确定专业面试题目,考生当场回答。
(3)专业面试内容:基于公布的复试参考书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2.综合面试环节
考生专业面试完毕,继续进行综合面试环节,不得离开面试室。
(1)面试分数:满分300分。
(2)面试方式:考官口头提问,学生当场作答。
(3)面试内容: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需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中途因各种客观原因出现面试中断退出系统情况,可联系本学院学位点复试紧急联系人,然后重新登录进入候考室等候面试;如长期无法登录或登录时该候考室考生已全部复试结束,请联系本学院学位点复试紧急联系人重新安排面试。
(5)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样以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考生综合面试完毕,继续进行加试环节,不得离开面试室。
(1)面试分数:满分100分,考生加试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方式:考官口头提问,学生当场作答。
(3)面试内容:基于公布的加试科目参考书进行考察。
六、成绩公布
我院将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者,按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应届本科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八、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 2 项、肾功 2 项、血常规等项目。复试结束后15天内将体检报告(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丁老师邮箱(dingxs@dgut.edu.cn)。
九、注意事项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十、举报投诉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https://jcc.dgut.edu.cn/info/1047/1829.htm
十一 、联系方式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12K2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邮编523808
张老师,13922975515,邮箱77242631@qq.com,zhangwt@dgut.edu.cn
丁老师,13650290202,邮箱ding8833@qq.com,dingxs@dgut.edu.cn
复试过程紧急联系人:
丁老师,手机号码:19807550735
东莞理工学院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