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土木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400)、土木水利专业(专业代码:085900)、环境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5701)、低空技术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2J1)和低空技术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14J1)拟接收调剂考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接受调剂时间
2026年4月8日00:00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请考生尽快填报。
二、基本要求
(一)符合《东莞理工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相关报考条件。
(二)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包括总分、单科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国家分数线。
在满足以上条件基础上,我院各专业接收调剂生具体要求为:
1. 土木工程专业接收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理学或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
2. 土木水利专业接收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理学或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
3. 环境工程专业接收统考英语、数学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理学或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
4. 低空技术与工程专业接收统考数学的考生,学硕与专硕均可,且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科类别为理学或工学(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7或08)或 1401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4 遥感科学与技术、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1406 纳米科学与工程。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学位类型 | 接收学位类型要求 | 接收学科 专业范围 | 初试科目要求 | 分数 要求 |
081400 | 土木 工程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学硕 专硕 | 工学(08) 理学(07)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二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自命题数学 | 国家线(A类) |
085900 | 土木 水利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学硕 专硕 | 工学(08) 理学(07)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二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自命题数学 | 国家线(A类) |
085701 | 环境 工程 | 全日制专业学位 |
学硕 专硕 | 工学(08) 理学(07)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英语一、英语二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自命题数学 | 国家线(A类) |
0812J1 | 低空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学硕 专硕 | 工学(08) 理学(07)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不限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自命题数学 | 国家线(A类) |
0814J1 | 低空技术与工程 | 全日制学术学位 |
学硕 专硕 | 工学(08) 理学(07) 1401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1404遥感科学与技术 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科目一:思想政治理论 科目二:不限 科目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自命题数学 | 国家线(A类) |
(四)我院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申请,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A类考生)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五)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以上其中一个专业,如同时报考我院多个调剂专业,则视为报名无效。
三、调剂程序
(一)学院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二)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学院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要求填报调剂至相应专业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三)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是否参加相应专业复试。
(五)学院及时给出复试结果。
(六)待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四、其他说明
(一)调剂考生参加复试人数不低于缺额计划的1.2倍。对于一次调剂复试未录满招生计划的专业,视调剂生源情况采取多批次复试的方式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二)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学校同一专业调剂。
(三)参加前一批次调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调剂复试。
(四)调剂报名阶段,凡通过调剂系统报考我校的考生,学校原则上不主动解锁,36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若需求强烈,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决定是否解锁。
(五)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要求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不回复或逾期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六)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拒绝接受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递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七)学校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八)调剂复试工作安排请查阅《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安排》,具体复试名单及复试结果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邮编523808,电话0769-22861232。
张老师,13922975515,
邮箱77242631@qq.com,zhangwt@dgut.edu.cn;
丁老师,13650290202,
邮箱ding8833@qq.com,dingxs@dgut.edu.cn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网站:https://hshx.dg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