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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复试工作安排

2024/04/09 20:06:15人浏览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东莞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在研招网系统中填报我院专业,且初试分数达到国家工学A类分数线。

二 、复试方式

2024年我院确定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三 、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的高清电子版或扫描件,在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辅助系统(https://zhaosheng.eol.cn/11819/main/user/index)进行注册并提交,学院将组织专人对考生的复试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提交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与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14:00。

相关材料清单如下:

(一)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二)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丢失可提供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三)学历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各1份,应届考生提供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四)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附件1,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户籍所在居委会或档案所在单位审查填写。若无法在复试时提供,考生需附上亲笔签名的保证书(附件2),并在被我校拟录取后15天内将政审表邮寄至环建学院丁老师处,逾期责任自负)。

(五)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六)考生简历(见附件3)。

(七)《诚信复试承诺书》,须打印纸质版由本人签名,(附件4)。

以上第 1-7 项所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在复试当天带至现场进行复审,复印件需上交。

四 、复试内容及安排

(一) 时间安排

1.资格审核

系统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4年4月11日14:00

报到及复审时间:2024年4月13日上午8:00-8:45

2.考试时间

专业课笔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9:00-11:00

综合面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下午13:30开始。考生需提前45分钟到候考室签到,进行抽签。

3.考生报到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6E202、6E203教室,笔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 复试内容

1.笔试

专业课测试,基于公布的复试参考书目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和专业知识积累程度。

(1)专业课笔试分数:满分200分。

(2)加试分数:每科满分100分,考生加试单科成绩必须合格(60分及以上)才具备录取资格,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东莞理工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及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网站公布的《东莞理工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注意事项:考生须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不予入场。请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验证无误后入场考试。

(5)考生在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2.综合面试

(1)面试分数:满分300分。

(2)面试方式:考生抽签确定面试分组及面试顺序,专家面试小组逐个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

(3)面试内容: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主要包含英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考查,主要考查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注意事项: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进行签到和抽签,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面试资格,不予入场。考生应按照国家考试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携带好身份证、初试准考证,面试抽签号码牌,验证无误后入场面试,面试完毕者不允许返回候考室。

(5)在面试过程中,考生进行自我介绍时,需报自己的复试编号(复试编号在公布的复试名单中查看),无需介绍自己姓名。

五、成绩公布

我院将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尽快公布考生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招网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下一排名符合录取条件考生进行递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原则上不得更改或取消。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录取工作。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

2.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进行排序;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者,按初试成绩中的业务一与业务二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依据招生计划数顺次拟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不按时提交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2)复试总成绩300分以下者;

(3)加试单科成绩60分以下者;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体检存在影响专业学习的疾病者;

(6)应届本科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毕业证书者。

七、体检

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需尽快到二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肝功 2 项、肾功 2 项、血常规等项目。复试结束后15天内将体检报告(体检报告近3个月内有效)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学院联系人丁老师邮箱(dingxs@dgut.edu.cn)。

八 、注意事项

(1)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2)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秘密,禁止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录屏、直播和投屏。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无关人员进出。若有违反,视同违规。

(4)近期天气变化较大,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交通工具,以免影响复试。

九、举报投诉方式

点击链接查看https://jcc.dgut.edu.cn/info/1047/1829.htm

十 、联系方式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区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12K203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办公室,邮编523808

张老师,13922975515,邮箱77242631@qq.com,zhangwt@dgut.edu.cn

丁老师,13650290202,邮箱ding8833@qq.com,dingxs@dgut.edu.cn

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复试过程紧急联系人:

彭老师(资源与环境),手机号码:15602269197

胡老师(土木工程),手机号码:15899633636

丁老师(土木水利),手机号码:19807550735


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建与建筑工程学院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