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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专业接收转专业申请条件

2020/12/21 15:32:37人浏览


 

(一)转专业申请条件

1. 跨学院学生转入本专业只接受我校本科在籍一年级学生转入申请。

2. 本学院学生转入本专业只接受我校本科在籍一年级和二年级相近专业学生转入申请。

3. 我校本科在籍一年级基础课学习中专业排名前10%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本专业。

4. 在某些方面有突出才能,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

5. 只能转入本专业普通班级,不可转入卓越班。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1. 身体条件不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体检标准者。

2. 申请前所修课程有1门(含1门)以上考核不合格者。

3. 定向生、特招生、专升本学生。

4. 入学以来有违纪处分记录者。

5. 休学、留级、保留学籍者。

6. 跨文史、理工招生科类者。

7. 已有一次转专业。

(三)转出限制:原则上转出本专业学生数量不能超过转入本专业学生数量,每次转出人数不超过专业总人数5%,转出名单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入审议讨论投票决定。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一日